經適房上市政策要變?中介協會辟謠本報訊(記者朱開云)近日,一則關于經適房9月1日再上市政策有變、老經適房趕緊轉商的傳言在網上流傳。該傳言稱,滿五年經濟適用房9月1日之后買賣必須符合經濟適用房資格方可購買,有這種性質的房趕緊走贈與交土地出讓金后變商品房。北京青年報記者向有關部門多方打探獲悉,該傳言不實,本市相關經適房的政策目前不變。昨日,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也發布了關于嚴禁傳播謠言的提示。要求各會員單位、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不要傳謠。2008年4月,北京市出臺《關于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該政策以2008年4月11日為分水嶺,采用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的政策。即經適房未滿5年都不得上市交易,滿5年后補交價款可上市,但2008年4月11日之后的經適房在出售時需補交金額為購房時價格和出售時同地段、房屋狀況相似商品房價差的70%;2008年4月11日之前的則按成交價的1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北京房產中介行業協會昨日表示,近期接到群眾反映,有少數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散布傳播經濟適用住房綜合地價款將上調、限購政策放松等謠言。對此,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鄭重提醒會員單位及廣大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目前房地產中介行業整治依舊保持高壓態勢,請大家不信謠不傳謠,規范執業誠信經營;國家正在部署開展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情況專項實地督查,一經發現謠言惑眾、擾亂市場秩序者,將按上限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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